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2020福建福州

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2020福建福州

### 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2020福建福州

2020年,福建省福州市在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上进行了重要调整,旨在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老年生活,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。这一政策调整涵盖了缴费标准、补贴政策、养老金待遇等多个方面,为参保人员带来了实质性的利好。

一、缴费标准的调整与优化

福州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,对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。根据《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》,自2020年7月1日起,福州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定为12个档次:

  • 200元(补贴40元)
  • 300元(补贴50元)
  • 400元(补贴60元)
  • 500元(补贴70元)
  • 600元(补贴80元)
  • 700元(补贴90元)
  • 800元(补贴100元)
  • 1000元(补贴120元)
  • 1500元(补贴140元)
  • 2000元(补贴160元)
  • 2500元(补贴180元)
  • 3000元(补贴200元)

参保居民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养老需求,自主选择缴费档次,实现多缴多得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不仅丰富了缴费档次,也提高了补贴标准,进一步激发了居民的参保积极性。

二、补贴政策的完善与倾斜

福州市在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上也进行了大幅度的完善。政府对重度残疾、低保户、特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缴费困难群体,实行全额代缴或部分代缴政策。具体而言,政府为上述困难群体全额代缴最低档次(200元/年)的养老保险费;对于非重度残疾和重点优抚对象,政府则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50%(100元/年)。同时,允许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,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。

此外,福州市还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居民给予额外补贴,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,月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。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居民长期参保,提高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。

三、养老金待遇的提升与保障

福州市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方面也进行了重要调整。自2020年7月起,60周岁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最低为190元。同时,对65周岁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予以适当倾斜,65-69岁、70-79岁、80岁的待遇领取人员,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0元、20元、30元。

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,支付终身。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。这一政策的出台,不仅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,也增加了对高龄老人的倾斜力度,进一步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。

四、政策实施与监督机制

为确保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顺利实施,福州市建立了完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。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居民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,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年利率计息。参保居民在缴费期或领取期死亡的,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,并按照规定给予丧葬补贴。

同时,福州市还加强了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,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、加强基金征缴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,提高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,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
综上所述,福州市2020年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出台,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加全面、更加有力的养老保障。这一政策的实施,不仅彰显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重视,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。未来,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调整,福州市的养老保障体系将更加健全、更加完善,为老年人的幸福晚年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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